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行动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维护我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减少机动车尾气和扬尘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实施禁限行车辆绕城行驶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区域

1.禁行区域:城区东、西、南、北四条大街,同州湖景区内道路(含同州湖西路、同州湖北路及同州湖北堤自行车高速公路全段)。

2.限行区域:108国道城区段(不含)以南、以东,洛滨大道钟楼至东环路段(不含)以南,荔北大道(不含),东环路全段(不含)以西,同州湖北堤自行车高速公路(含)以北区域内道路以及202省道创业路十字以北路段。

二、禁限行车辆类型

1.中型(含)以上各类货运车辆、商砼车、渣土运输车、专项作业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以及未达到机动车国Ⅳ标准的高排放老旧机动车辆。(工程抢险、环卫、园林、道路养护、市政施工作业、清障专用及运送农副产品等车辆除外)

三、禁限行时间

1.禁行区域所有禁限行车辆全天禁止驶入。

2.限行区域每日7:00至21:00禁止驶入。

四、过境车辆绕行路线

1.沿108国道合阳方向、108国道渭南方向、大蒲公路蒲城方向途径大荔前往华阴方向的车辆,由108国道转入绕城快速干道西段,经创业路驶入202省道通行。

2.沿108国道合阳方向、108国道渭南方向、大蒲公路蒲城方向途径大荔前往朝邑方向的车辆,由108国道城区段、荔北大道、洛滨大道钟楼至东环路段、东环路驶入大朝公路通行。

3.沿202省道华阴方向途径大荔前往渭南、合阳方向的车辆,由202省道、创业路、经大荔县绕城快速干道西段驶入108国道通行。

4.沿202省道华阴方向途径大荔前往朝邑方向的车辆,由202省道、创业路、大荔县绕城快速干道西段、108国道、荔北大道、洛滨大道钟楼至东环路段,经东环路驶入大朝公路通行。

5.沿大朝公路朝邑方向途径大荔前往渭南、合阳方向的车辆,由大朝公路、东环路经洛滨大道钟楼至东环路段、荔北大道驶入108国道城区段通行。

6.沿大朝公路朝邑方向途径大荔前往华阴方向的车辆,由大朝公路、东环路、洛滨大道钟楼至东环路段、荔北大道进入108国道城区段,经绕城快速干道西段、创业路驶入202省道通行。

五、其他事宜

1.禁限行车辆因特殊原因需要通行的,须经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允许,并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2.禁限行车辆在特殊情况下途径限行区域路段时,不得在沿街或在加油站等地点停放。需占道作业的,须经提前告知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城管部门,并在作业区域摆放提示牌、反光锥筒等安全设施,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3.驾驶人应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限行区域内行驶时须严格遵守限速规定,不得超速、鸣号;所载货物必须遮盖,防止抛洒、遗落,同时应遵守城市环境管理其他规定。

4.本通告自11月1日起执行。

大荔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