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相关法规,在我国生产机动车辆的企业必须具备生产资质,并且必须进入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业界称之为“车辆产品目录”)方可销售。

而新能源车辆在销售之前除了申报、进入上述目录之外,还必须进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才能在国内市场销售,并获得申请财政补贴的资格。

近几年,随着国内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我国特别出台了一系列允许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准入的法规和标准,相关新建车企相继取得了生产资质,部分车企的电动车辆产品成功进入上述目录,取得了在国内市场销售的资格。还有相当一部分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虽已取得准入,但产品尚未进入上述目录,可以说“一脚在门里一脚还在门外”。

在鼓励发展新能源汽车,对企业施行“严进严出”的同时,我国对外资在国内新建合资车企的政策和态度亦有所转变,出现了“江淮大众”、“众泰福特”、“长城宝马”等一批新力量。

随着时间的推移,可以预见我国现有的乘用车生产企业名单中将不断有新面孔加入。

那么,目前我国有多少家具备生产资质、并且产品进入上述目录的乘用车生产企业呢?

根据工信部的最新发布,截至2017年底,我国共有102家乘用车生产企业。其中包括自主、合资,以及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目前我国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真正获得资助和产品进入目录的还是极少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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