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浙江城镇网 12月09日 讯 经过前期一个月的宣传,12月1日,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百步中队协同海盐县交警大队沈荡中队联合执法,对百步集镇区域范围内人行道上的违停车辆正式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共贴出罚单25张。

当天上午10时50分,在百步镇小木桥路的人行道上,一辆白色客车(浙F582EX)最先被贴上了违法停车告知单,两人一组的执法队员用时不到两分钟,完成了这次告知程序。违法停车告知单上写着被告知车辆牌号、车身颜色、车辆类型、号牌颜色、违法停车时间地点以及处理地点。

随着农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购买了汽车,但是在外出时,车主为了贪图方便经常随意停放,影响了镇域环境面貌并阻碍了道路正常通行,因此,海盐县以相关法律规定为依据,在百步镇先行试点,实施违法停车整治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在重点路段巡查,对违法停车行为进行处罚。

从上个月开始,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百步中队采取多种宣传形式,通过宣传单、网络等多种渠道加强规范停车等内容的宣传,增强车主规范停车意识,在外出停车时做到规范有序。下一步,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百步中队将强化百步集镇和横港集镇重点路段停车管理,进一步规范道路车辆停放行为,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交通出行环境。

“在百步镇违法停车执法试点的基础上,我们将根据其他镇(街道)的实际情况,逐步扩大违法停车执法的覆盖面。”有关人员介绍,“为全面、持续提升镇(街道)环境,我们将对违法停车行为实施长效整治,并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希望广大车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文明行车停车。”

海盐县综合执法工作一直走在全市前列。去年8月,海盐县全面启动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正式更名为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并同时挂牌,在嘉兴市率先完成综合执法局组建工作。去年9月10日,在全县9个镇(街道)分别成立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构建了城乡一体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实现了综合执法全覆盖。

值得一提的是,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中,海盐县在县级层面设立县行政执法指挥中心,进一步统筹行政执法力量,彻底履行各项工作职责,确保综合执法工作取得成效。全县9个镇(街道)分别设立“一机构一平台”,即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这一机构、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这一平台。实现综合执法的信息共享、执法联动和无缝对接,打通了基层执法“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