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日报讯 (鄂东晚报记者 孙婷)7月15日,黄冈市区投放共享电动单车听证会结果进入公示期,群众如有异议,可在15日至23日内,向市市政设施服务中心反映。

5月份,市市政设施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调研机构,就黄州城区居民对共享电动单车的实用性认知情况、共享电动单车的需求情况,以及是否支持在市内投放进行调研。结果显示,支持投放的同意率达86%。

6月29日上午,市市政设施服务中心就黄冈市区共享电动单车投放公开举行听证会。听证会应到听证代表20人,实到代表17人,旁听席代表2人。听证会上,各位代表积极发言表示:投放共享电动单车是城市发展的需要,希望尽快投放,方便市民出行。

为保障市民安全、舒心、有序出行,方便运营管理,投放的共享电动单车采用电子围栏管理,每台单车整车时速不超过25km,为用户提供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责任险。用户需自觉将车辆停放在合法停车区域,杜绝出现无管理、乱停放现象。